臺鐵「兩鐵環保專車」花蓮單車遊預約中~

各位愛好單車旅遊的車友~
向你報告好消息台鐵在6月14、15日;7月19、20日及8月16、17日開放新竹至花蓮兩鐵環保專車,
有意要前往花蓮單車遊的車友,可在此登記相約,越多人可省車票錢最多可到5折哦!
http://www.railway.gov.tw/news/News_Content.aspx?NTC=H&NewsSN=1037
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「兩鐵環保專車」作業注意事項
一、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(以下簡稱本局)有鑒於近年來環保意識抬頭,為推動零污染之自行車騎乘活動,特結合臺鐵、鐵馬(自行車)雙運具,試辦「兩鐵環保專車」業務,俾擴大服務層面,訂定本作業事項。
二、試辦期間:本方案自97年6月起延續試辦3個月,規劃以「區間電車」編組定點、定期開行新竹至花蓮間1往復「兩鐵環保專車」,試辦期滿再視市場需求予以評估,以為後續決策參考。
三、受理對象:放寬不得少於8人車數(4位車主加4輛自行車)之自行車團體,以吸引更多之自行車愛好者報名參加。
四、開車日期、時刻:6月14、15日;7月19、20日及8月16、17日每日各開行新竹至花蓮「兩鐵環保專車」2185次(新竹站06:26開車;花蓮站11:21到達)及2182次(花蓮18:38開車;新竹23:19到達)1往復,沿途停靠新竹、中壢、桃園、樹林、萬華、松山、七堵、福隆、礁溪、宜蘭、羅東、新城、花蓮等13站,各站到、開時刻(如附件1)。
五、預訂方式:請持本局「兩鐵環保專車團體票預訂單」(如附件2)2份(各項資料請詳實填妥、蓋章),及1成預約金(暫按每人車全價票價10分之1核收,購票時抵扣總票款)親自向上述停靠站辦理。
六、計費標準:「人車同價」1輛自行車比照1張旅客車票方式計收,並同享非對號列車團體優待規定。
七、團體優待:自行車團體達10人加10車,按乘車區間單程全價票價8折減價優待,25人加25車按乘車區間單程全價票價享65折減價優待;另為推動本方案實施績效,試辦期間50人加50車,按乘車區間單程全價票價得享5折減價優待。
八、受理車站:專開列車各停靠站之售票窗口(暫定新竹、中壢、桃園、樹林、萬華、松山、七堵、福隆、礁溪、宜蘭、羅東、新城、花蓮等13站),各站洽詢電話(如附件3)。
九、承運流程:為確實控管專車之「自行車團體人車總數(240位車主加240輛自行車)」,增訂本局自行車團體訂購「兩鐵環保專車票」控管表(如附件4)。總量控管及車廂分配(由起程站辦理):
(一)總量控管:各停靠站受理自行車團體預訂後,應即填妥「兩鐵環保專車」控管表,立即傳真至起程站彙整,並電話確認;變更時亦同。起程站亦應即時更新彙整資料並確實掌握總數,避免疏漏或超收。
(二)車廂分配:起程站應於專列開車前3日完成車廂統籌分配,電報通知各受理站車廂分配情形,由受理站轉知各自行車團隊,並副知相關運務段及運務處營業科。
十、受理時間:每日上午8時起至16時止。
十一、受理額度:1列次限額240人加240輛自行車,計480人車共8個車廂,額滿即不再受理,1車廂限乘30輛自行車加30位車主、共計60人車。
十二、購票期限:請於受理後至乘車日前3天,每日上午7時30分起至16時止,持團體票預約金收據至申請站辦理購票,逾時不予保留。
十三、變更:
(一)如需變更,至遲應於乘車日前3天辦理,每1行程僅可變更1次。
(二)購票前或購票時,取消預約或減少人數者,變更部分已繳預約金不予退還。
(三)未於購票規定期限內取票者,視同取消預定,已繳預約金不予退還。
十四、退票:
(一)至遲應於乘車日前1天辦理,逾時不予受理,退票手續費按每人票價10分之2核收,但不得少於7元。
(二)若部分人數申請退票時,應持「團體票」辦理,以1次為限。惟變更後團體人車數低於變更前折扣人車數時,應全部退票後從新購票。
(三)如已開立購票證明者,必須檢附「購票證明」,否則不予受理。
十五、受理車站應憑本局「兩鐵環保專車團體票預訂單」,以「站帳211薄紙票」開立團體乘車相關票證。
十六、安全維護:為維輸運安全暨自行車隊活動順遂,受理車站應規劃車主與自行車進出月台動線,並請自行車團體之活動領隊轉知參與活動人員確切掌握時間(提前30分鐘到站)並配合車站嚮導人員引導乘車及注意下列有關運送安全維護事項:
(一)因踏板易勾到、撞到及刮到,建請車主自行將踏板包起來。
(二)自行車隊員進入本局站場區域內禁止騎乘,應以「牽行方式」裝卸於專列車廂。
(三)「1人1車、人車同行」自行車與車主同行,車主負該人車安全責任。
十七、本注意事項未規定者,悉依本局一般旅客運送相關規定辦理。
十八、本注意事項自發布之日起實施修正時亦同。
「兩鐵環保專車」作業注意事項 附件1
6至8月新竹=花蓮 兩鐵環保專車時刻表
車次停靠站 2185 2182
到站時刻 開車時刻 到站時刻 開車時刻
新竹 06:26開車 23:19到達
中壢 07:03 07:06 22:44 22:47
桃園 07:15 07:18 22:31 22:35
樹林 07:37 07:44 22:15 22:18
萬華 07:55 07:58 22:00 22:03
松山 08:10 08:14 21:47 21:50
七堵 08:44 08:46 21:27 21:29
福隆 09:17 09:19 20:35 20:43
礁溪 09:44 09:52 20:07 20:10
宜蘭 09:59 10:02 19:57 20:00
羅東 10:09 10:12 19:46 19:49
新城 11:02 11:06 18:52 18:55
花蓮 11:21到達 18:38開車
「兩鐵環保專列到、開時刻」如有異動,以本局行車命令為準。
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「兩鐵環保專車」團體票預訂單
站編號 「兩鐵環保專車」作業注意事項 附件2
申購車隊(機關): 印
代表人:
聯絡人:
聯絡電話:
申請日期: 年 月 日
說明:一、預購兩鐵環保專車團體票相關事宜:
1.受理對象:不得少於8人車數之自行車團體(4位車主加4輛自行車)。
2.預訂方式:請持本局「兩鐵環保專車團體票預訂單」2份(各項資料請詳實填妥、蓋章),及1成預約金(暫按每人車全價票價10分之1核收,購票時抵扣總票款)向各停靠站辦理。
3.計費標準:「人車同價」1輛自行車比照1張旅客車票方式計收,並同享非對號列車團體優待規定。
4.團體優待:自行車團體達10人加10車,按乘車區間單程全價票價8折減價優待,25人加25車按乘車區間單程全價票價享65折減價優待;另為推動本方案實施績效,試辦期間50人加50車,按乘車區間單程全價票價得享5折減價優待。
5.受理車站:專開列車各停靠站之售票窗口。
6.受理時間:每日上午8時起至16時止。
7.受理額度:1列次限額240人加240輛自行車,計480人車,額滿即不再受理,1車廂限乘30位車主加30輛自行車、共計60人車。
8.購票期限:請於受理後至乘車日前3天,每日上午8時起至16時止,持團體票預約金收據至申請站辦理購票,逾時不予保留。
二、變更:1.如需變更,至遲應於乘車日3天辦理,每1行程僅可變更1次。
2.購票前或購票時,取消預約或減少人數者,變更部分已繳預約金不予退還。
3.未於購票規定期限內取票者,視同取消預定,已繳預約金不予退還。
三、退票:1至遲應於乘車日前1天辦理,逾時不予受理,退票手續費按每人票價10分之2核收,但不得少於7元。
2.若部分人數申請退票時,應持「團體票」辦理,以1次為限。惟變更後團體人車數低於變更前折扣人車數時,應全部退票後從新購票。
3.如已開立購票證明者,必須檢附「購票證明」,否則不予受理。
四、 站洽詢電話:售票房: 服務台: 經辦人: 「兩鐵環保專車」作業注意事項 附件3
受理車站電話表
站名 洽詢電話
新竹 (03)523-7441
中壢 (03)422-3235
桃園 (03)332-3304
樹林 (02)2681-2052
萬華 (02)2306-0865
松山 (02)2767-3819
七堵 (02)2455-3426
福隆 (02)2499-1800
礁溪 (03)9886-940
宜蘭 (03)9323-801
羅東 (03)9542-117
新城 (03)8611-237
花蓮 (03)8355-941